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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中有子女伤亡或伤残 父母可望获准再次生育
2008-07-22 09:42:38  
 四川新闻网消息

  汶川特大地震中有子女伤亡或伤残的家庭,可望获得再次生育的机会--昨(21)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请审议有关政策。

  根据提请审议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草案)》,有三种情形的伤亡家庭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针对地震中学生伤亡情况,根据法律授权和国务院要求,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会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成三个调研组,深入都江堰、北川、安县、绵竹、青川、汉源等重灾区进行调研。调研中,灾区干部群众普遍认为,对地震中有成员伤亡的家庭给予再生育照顾,是实事求是的举措,盼望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有关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子女死亡或伤残的父母有强烈的再生育愿望。在德阳市接受调查的1179户因地震造成子女死亡的家庭中,有育龄期夫妇1066户,占90.42%;有878对育龄期夫妇明确表示考虑重新生育子女,占74.47%。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编辑]: 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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